祁门法院一审判决:婚外情“巨额”赠与无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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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门法院一审判决:婚外情“巨额”赠与无效!
 
近日,祁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深思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。法院判决,张某为满足婚外情,向情人王某巨额赠与38万余元,该赠与行为无效,王某必须将这笔钱返还给张某的妻子陈某。
 
这起案件,将一段婚外情的“金钱账单”摆在了阳光下,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婚姻财产、道德伦理的深层思考。
 
2020年,张某在王某经营的足浴店结识了王某,并迅速坠入爱河。从2020年5月23日开始,张某频繁向王某的微信账户转账,金额从几百到几万不等,甚至包含着“520”和“1314”等特殊意义的数字。这些钱,一部分用于王某偿还网络贷款,一部分用于购买汽车、手机、手镯等日常消费。陈某状告,截止2021年12月30日,张某共向王某转账150笔,总计38万余元。这笔巨款,在陈某看来,是丈夫在婚外情中挥霍的“爱情代价”。
 
法庭上,王某辩称,其中一个微信账号并非其本人所有。然而,法院经调查核实,认定王某的辩解与事实不符。
 
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,均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,但财产处分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。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赠给情人,用于情人还债、购车等日常消费,本质上构成赠与行为。
 
更令人痛心的是,张某在赠与过程中,未经陈某同意,事后也未获得陈某的追认。法院认为,张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,更重要的是,其赠与行为的动机是为了维持婚外情关系,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。因此,法院判决张某的赠与行为无效。
 
这起案件,不仅涉及到具体的财产纠纷,更折射出婚姻关系的脆弱和道德的沦丧。在婚姻的殿堂里,忠诚和责任是不可或缺的基石,而婚外情,无疑是这块基石上最大的裂痕。
 
张某的行为,不仅伤害了妻子陈某的感情,也损害了家庭的稳定。这份巨额的“情债”,最终以法律的形式,得到了纠正。
 
这起案件,也提醒着我们: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,更是对责任和承诺的共同遵守。维护婚姻的稳定,需要双方共同努力,坚守道德底线,珍惜爱情,维护家庭的完整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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